业务领域

BUSINESS AREA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系统

隐患管理系统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具有生产经营行为的主管部门对隐患进行管理;用于直接监管部门对部分级别的隐患进行报备申请和核销申请的处理;还用于各级单位或部门对隐患数据进行统计上报。隐患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双重预防控制体系中避免或降低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具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行为的机构和组织,都应进行隐患管理。

业务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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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计划

按照办法要求进行定期、专项等类型排查计划的制定,用于系统自动判断隐患管理的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隐患管理数据的统计。

隐患排查

用于隐患基本信息填报,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计划开展隐患的日常、定期和专项排查,鼓励全员参与排查,发现的隐患记录在系统中。

隐患等级判定

对于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隐患等级判定指南,确定其隐患等级,并形成隐患清单。

隐患验收和整改

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隐患的整改工作。重大隐患需要制定整改专项方案。整改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整改验收,记录整改信息。重大隐患还须成立整改验收组或者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来进行验收。

重大隐患报备

生产经营单位把重大以上级别的隐患向直接监管单位申请报备,报备信息包含重大隐患附带的相关信息如单位信息等。

 重大隐患核销

生产经营单位把降到重大以下级别的隐患向直接监管单位申请核销,包含重大隐患附带的相关信息如等级降低及验收评估信息。

 挂牌督办

重大隐患按要求都需要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有两种,一种是主管部门对上报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挂牌,一种是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挂牌。挂牌督办需要回复督办结果才可以完成流程。

 隐患清单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需要掌握重大以上级别的隐患清单,便于辖区内总体隐患的综合形势分析与预测、监督检查等跟踪和管控措施下达。

隐患统计上报

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对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数据上的统计并逐级上报,便于量化和归档隐患管理的工作成果,指导隐患管理工作

系统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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